化妆品申报背景
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您可能已经与国外化妆品公司谈妥代理条件,希望将国外优质的化妆品引入大陆市场,或者您希望在国内销售具有特殊用途的国产化妆品。但您知道这一过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经过哪些流程吗?
首先我国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要有“三证”,即进口化妆品报关三证:**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批件,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二证是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三证是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此三证在化妆品标签上都会有所体现。
我们先说说,这个**证,也就是行内所说的“许可证”,这个是必须的,这个“许可证”的全名叫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简称批件),其由*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审核并下发。
关于*二证,需要报关时海关申请。进口化妆品上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此标签经审合格后才能颁发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三,产品标签上应贴有CIQ标识。根据《*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必须要通过中国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可以在中国销售,并在产品包装上加贴检验检疫CIQ标识。它表示该进口化妆品的卫生检验检疫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批件”到底有什么用?简单的说:未获得“批件”的进口化妆品无法通过海关,海关要对每个产品逐一核验“批件”,如果没有事先申报“批件”**证,无法申请*二证标签审核证书和*三证CIQ标志,海关也不会放行。《批件》也是进口化妆品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的一凭证,正规商场、超市、专卖店进货时都需要您出示每个产品的“批件”,如果没有“批件”商家违规销售也是违法行为。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在市场执法检查时,对于没有“批件”的化妆品可以罚没销毁,还要根,据情况处以罚金。对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虽然不存在进口受阻的问题,但如果没有“批件”,也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
欧盟拟禁止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用于发用类化妆品
2018年7月24日,欧盟**向WTO通报欧盟化妆品法规修订草案,拟禁用染发类化妆品中的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及其硫酸盐、二盐酸盐成分,列入附录II。SCCS评估意见SCCS/1510/13认为,从安全边际值(MoS)计算来看,使用4.6%的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CAS号为615-66-7)用作眉毛、睫毛氧化染发剂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是不够安全的。同时,现有的数据和测试方法也无法评估其潜在基因毒性。 除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外,SCCS还指出,对其硫酸盐、二盐酸盐,因具有相同的核心结构,需要进行同样的管控措施;同时,上述结论同样适用于发用类化妆品。
该草案将于2018年*四季度被采纳,并于欧盟公报发布后*20天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