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批件需要多长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取得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10个月左右取得批文。化妆品申报时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一般在40—60天内完成。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内完成。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整个周期约为150天。
2、评审时间: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每月的后一周
五、化妆品许可评审依据?
答: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按《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技术规范(2010年版)》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解读
四、试点实施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与现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制度的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试点方案是在不降低产品安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在产品管理方式上进行的制度创新。
备案管理不降低安全监管要求。除免予提交产品样品外,应提交的备案资料与许可申报资料一致,企业自身应当履行的检验检测、安全性评估等安全**义务不变。
备案管理在管理方式上作出了创新安排,将原有的准入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境内责任人按《程序》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产品备案后,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
申报材料要求
(3)使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 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 商标、**名称、SPF、PFA 或 PA、UVA、 UVB 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申报材料要求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 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原因是否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书面说明。
(8)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