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解读
一、本《程序》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加快**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要求,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质检总局《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7号)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以下简称《程序》),进一步明确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具体要求。
2019年国家局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批文基本流程如下:
选择国家局申请行政许可或申报
第一步 确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准备在华报责任单位备案文件,申请企业准备授权书,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准备接受授权书,向国家局申请用户名密码。
第二步 检测样品。 在华备案同时审核配方,编写送检材料,样品送检等待出具报告。
第三步 提交国家局审评。准备送审资料连同报告一起提交国家局受理中心。受理中心进行形式资料审查,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制作证书颁发备案凭证。
一、国外进口化妆品在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前都必须接受国家SFDA的审批。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未领取该批件的进口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只有获取了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才能使清关商检得以进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2010年4月1日实施了新版《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二、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的关税是多少?
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
增值税:统一为17%;
消费税: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
三、何谓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备案,如何申报?
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即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申报获准批件后,由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后,贴在产品原外包装上的产品中文信息「具体可参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00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44号公告的规定,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所有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备案后方能进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4月1日起,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进出口化妆品的标签审核与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实行预先审核。由各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检验合格后,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即可进口。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抽检、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解读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88号)
5)备案信息及检验等事宜,需按要求进行准备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参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公告》(2019年 *10号)相关要求,进行境内责任人授权、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备案信息凭证打印等相关工作。
关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报告、境内化妆品企业委托境外企业生产等有关事宜,参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报告要求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9〕7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