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指南
二、具体要求
1.授权书由申请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共同签署(申请人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均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进行公证。
2.授权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授权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授权有效期(至少四年)、所授权的产品范围、授权权限等;授权权限应包括委托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代理申报,还可以包括代表化妆品生产企业加盖印章确认申报资料;
3.授权书不设授权有效期。
4.还应注明生产企业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地址信息。生产企业地址应与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相应内容一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相应内容一致,生产企业应对地址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申报资料中地址信息的一致性负责。
化妆品基本常识
这个**证,也就是行内所说的“许可证”,这个是必须的,这个“许可证”的全名叫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简称批件),其由*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审核并下发。
另有6家单位为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中国人民**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具体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和防晒效果人体试验项目。
卫生化学检验:包括汞、铅、砷,镉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斑蟊、氮芥、巯基乙酸、性激素、甲醛等禁、限用物质含量的检测,以及 pH 值等其他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