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88号)
变更背景
1)这个政策的变更可以追溯到2019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7号),首先在上海浦东试点改革,已经有意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权利下放。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
1. 申请材料清单
(1)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补发申请表;
(2)因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破损申请补发的,应提交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原件;
(3)因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刊载的遗失声明原件,遗失补发申请应在刊载遗失声明之日起20日后及时提出。
2. 申请材料一般要求
(1)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原因是否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书面说明。
(8)因变更、纠错、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而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在领取变更、纠错、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后15日内提出延续申请,但变更、纠错、补发申请应当在该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申请人应当分别申请延续、变更、补发、纠错等事项,在完成一个申请事项后,方可申请其他事项。
3. 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1)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2)应按照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
国外化妆品如何进入大陆市场
概述
目前,中国对所有国外化妆品进口销售前,都必须经中国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之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关报检及销售。未经审批的进口化妆品,无法进行正常报关报检,亦不得在中国市场上销。所以业者需取得中国「化妆品进口三证」,现行规定进口化妆品三证为:一证: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审批文件。二证:入境货物检疫证明CIQ。三证: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涉及到的监管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CFDA)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由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化妆品处与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化妆品监管处管理,分别负责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化妆品新原料、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拟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办法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与许可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召回与抽验等进行监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AQSIQ)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负责质量管理、计量、海关检查进出口卫生检疫管理、管理与维护“标准”,包括化妆品。主要管理大陆进口和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验证产品的合规性,以及进口产品的卷标,并且执行产品监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SAI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批准的化妆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法广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化妆品定义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分类
化妆品根据用途大体分为两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即普通类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含美白)、防晒的化妆品。不在特殊用途化妆品列示范围内的其他化妆品,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如下:
育发化妆品: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染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烫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脱毛化妆品: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美乳化妆品: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健美化妆品: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除臭化妆品:用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祛斑(含美白)化妆品: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防晒化妆品: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化妆品出口中国大陆详细程序
化妆品出口中国大陆流程
化妆品申报流程:非特殊化妆品
汇诚佳业取得批件合理时间(从送检开始至取得批件)是:5.5-6.5个月。
化妆品申报流程:特殊化妆品
汇诚佳业取得批件合理时间(从送检开始至取得批件)是:8-10个月
进出口化妆品卷标审核流程
需要在拿到CFDA的颁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文后,**批货进关时办理。
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档申请
样品寄送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将就档审查结果及样品检验成果决定是否颁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入境货物检疫证明
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或者认可的场所。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等。
抽样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出具印有序号、加盖检验检疫业务印章的《抽/采样凭证》,抽样人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双方签字。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解读
七、属于本《程序》适用范围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如何选择行政许可或备案管理方式进口?
属于本《程序》适用范围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选择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方式进口,但同一产品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口。
已按本《程序》备案的产品,后续需从浦东新区以外口岸进口的,应当注销备案产品信息,按照现行法规要求申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口。
已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产品,在许可有效期内自浦东口岸进口的,*按本《程序》重新备案;许可有效期结束未申请延续或注销行政许可的,可按本《程序》办理备案。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不予批准的产品,不得通过备案方式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