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
一、境内责任人在**申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前,应当通过备案系统“网上办事”栏目报送以下资料进行用户注册:
1.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并由其负责人签字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
2.境外生产企业对境内责任人的授权书及其公证件,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翻译件与原件一致进行公证;
3.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
境内责任人可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用户名审核结果。系统审核通过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其中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需上传原件电子版,纸质版本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至本服务指南中纸质备案资料接收地址领取备案系统用户名称和初始密码。
《辽宁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指南》
(13)多个实际生产企业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实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按上述规定提交全部资料,此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涉及委托生产加工关系的,提交委托生产加工协议书、被委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2)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提交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及企业集团公司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3)其他实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4)其他实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卫生化学(微生物、卫生化学)检验报告。
5)其他实际生产企业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指南
时间:2019-01-01
作者:汇诚佳业
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检测机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
一、国产特殊化妆品定义:
是指较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含美白)、防晒特殊用途化妆品。
二、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流程图
汇诚佳业取得批件合理时间(从送检开始至取得批件)是:8.5-10个月
三、 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详细流程
1、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用户名和密码
2、 按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和流程准备生产能力审核资料并提交
3、 领取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表。
4、 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确定检验项目
5、 准备样品(数量、净含量均满足检验要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样。
6、填写检验申请表,与已封好的样品一并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领取检验报告
8、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要求,准备产品申报资料
9、将完整的申报资料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10、等待产品审核结果
11、领取批件
四、申报资料清单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5)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 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6)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7)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8)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 应提交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9)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0)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 未启封的样品 1 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提交申报资料原件 1 份、复印件 4 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 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 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 商标、**名称、SPF、PFA 或 PA、UVA、 UVB 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 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 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 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 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 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原因是否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书面说明。
(8)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登录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填写。
产品分类
基础检验费
(单位:RMB/种)
检验样品数量
①防晒类
基础检验
15000
≥25g/ml,28个
SPF和PA值
7000-36000
≥50g/ml,10个
②美白祛斑类
15100
≥25g/ml,28个
③除臭类
11200
≥25g/ml,26个
④脱毛类
11600
≥50g/ml,28个
⑤染发类
14500
24个/48个(2剂)
⑥烫发类
9600
≥25g/ml,24个
⑦健美类
35300
28个+35人1个月用量(人体)
⑧美乳类
35300
28个+35人1个月用量(人体)
⑨育发类
40300
28个+35人1个月用量(人体)
(11)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 理。美白化妆品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时,检 验要求、资料要求及审批程序按照现行祛斑类化妆品相关规定执行。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产品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时,检验要求、资料要求及审批程序参照现行进口非特 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规定执行。 已经取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 美白产品,按照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 要求,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后,国产产品按新产品提交注册申请
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第三方收费及样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