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装产品如何备案
套装产品,顾名思义就是成套的产品。按照相关规定,国内的相关套装形式总共有三种:
**种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
该类套装的产品是指在销售时仅以套盒的方式进行销售,套盒中的每款单品都有自己的产品名称。该类型的产品在进行备案时,需对每款单品进行备案,备案名称为“套盒名称”+“产品名称”;
这种形式的套盒,以清洗类、护肤类居多。
*二种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
该类组合包装的产品,是指在不破坏产品包装的前提下,所有的单品不能独立拆分出来的产品。对于这种类型的产品进行备案时,只需要对套装以“单品的形式”进行备案,备案名称为“套盒名称”。但在备案产品的配方时,需要分别报备所有单品配方。
这种形式的组合包装,以彩妆类、护肤类居多。
*三种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
该类型的产品,在套盒外观上跟**种类型很相近,都为套装产品,并且套盒内部都含有独立包装的单品。但是该类型的产品与**种类型的产品较大的区别在于产品的使用方法不同:为两种或多种产品配合使用,不能单独使用。
对于这种类型的产品在进行备案时,只需要对套盒以“单品的形式”进行备案。而备案产品的配方时,分别报备所有单品配方。
这种形式套装产品,以染发类、护肤类居多。
温馨提示
一、产品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时,若产品以单品的形式进行销售,则产品按照单品的形式进行备案;当已经进行备案的单品组成套盒进行出售时,不需要再以套盒的形式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二、产品在使用时,可以分别单独使用。但是产品宣称:配合使用后,效果更佳。像这种产品备案时,不属于*三种类型。
三、产品使用时,宣称需要按照相应的步骤进行使用,比如:第一步,使用XX洗面奶进行清洗;第二步,使用XX化妆水进行保湿……等,像这种情况的产品,不属于第三类产品。
以上第二、三点提到的不属于第三类的产品,在进行备案时只需按照第一类与第二类套装产品的特点进行划分后,按照相应的备案步骤进行备案即可。
参考法规: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2013年*10号)
2、《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企业办事须知》
化妆品申报背景
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您可能已经与国外化妆品公司谈妥代理条件,希望将国外优质的化妆品引入大陆市场,或者您希望在国内销售具有特殊用途的国产化妆品。但您知道这一过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经过哪些流程吗?
首先我国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要有“三证”,即进口化妆品报关三证:**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批件,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二证是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三证是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此三证在化妆品标签上都会有所体现。
我们先说说,这个**证,也就是行内所说的“许可证”,这个是必须的,这个“许可证”的全名叫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简称批件),其由*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审核并下发。
关于*二证,需要报关时海关申请。进口化妆品上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此标签经审合格后才能颁发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三,产品标签上应贴有CIQ标识。根据《*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必须要通过中国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可以在中国销售,并在产品包装上加贴检验检疫CIQ标识。它表示该进口化妆品的卫生检验检疫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批件”到底有什么用?简单的说:未获得“批件”的进口化妆品无法通过海关,海关要对每个产品逐一核验“批件”,如果没有事先申报“批件”**证,无法申请*二证标签审核证书和*三证CIQ标志,海关也不会放行。《批件》也是进口化妆品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的一凭证,正规商场、超市、专卖店进货时都需要您出示每个产品的“批件”,如果没有“批件”商家违规销售也是违法行为。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在市场执法检查时,对于没有“批件”的化妆品可以罚没销毁,还要根,据情况处以罚金。对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虽然不存在进口受阻的问题,但如果没有“批件”,也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