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与外用药品有何区别?
化妆品与外用药品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对安全性的要求程度不同
化妆品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对人体不允许产生任何刺激或损伤;而外用药品作用于皮肤时间短暂,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微弱刺激及不良反应,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的。
(2)产品使用对象不同
化妆品的使用对象是皮肤健康人群,而外用药品的使用对象是有病症人群。
(3)使用目的不同
使用化妆品的目的包括清洁、保护、营养和美化等,而使用外用药品是为治病。
(4)对皮肤结构和功能的作用不同
外用药品作用于人体后能够影响或改变皮肤结构和功能,而化妆品不能。虽然某些特殊用途化妆品具有一定的药理活性或一定的功能性,但一般都很微弱并且短暂,更不会起到全身作用;而外用药品的药理性能更强大、深入、持久。
何谓OEM化妆品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意思是“定牌生产厂”或“定牌生产”;在日化界,OEM俗称“委托加工厂”或“委托加工”。委托方(经销商)要求被委托方(OEM)按照*的原料、生产工艺、设备及包装等条件加工出合格产品;或者要求被委托方(OEM)按品牌需求,*,生产出合格的满足委托方要求的产品,而委托方只负责市场运作和产品营销。OEM化妆品是被委托方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只能使用委托方*的品牌名称,不允许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
比如,很多国外大品牌公司在我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并不是其本公司所生产的,而是委托我国国内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按其要求为其加工定制的,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产品成本。所以,我们在商场买到的这类产品虽然也冠以国外大品牌的名称,但生产厂家却是国内某化妆品生产企业。这种国外大品牌在我国国内的OEM产品价格往往要比其原产国的产品价格低很多。
再比如,国内某企业的产品有市场、有销售渠道,而生产能力有限,为了增加产量销量、降低新上生产线的风险、赢得市场时间,通过合同订购方式委托其他同类产品厂家生产,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所生产的产品也为OEM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