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禁止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用于发用类化妆品
2018年7月24日,欧盟**向WTO通报欧盟化妆品法规修订草案,拟禁用染发类化妆品中的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及其硫酸盐、二盐酸盐成分,列入附录II。SCCS评估意见SCCS/1510/13认为,从安全边际值(MoS)计算来看,使用4.6%的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CAS号为615-66-7)用作眉毛、睫毛氧化染发剂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是不够安全的。同时,现有的数据和测试方法也无法评估其潜在基因毒性。 除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外,SCCS还指出,对其硫酸盐、二盐酸盐,因具有相同的核心结构,需要进行同样的管控措施;同时,上述结论同样适用于发用类化妆品。
该草案将于2018年*四季度被采纳,并于欧盟公报发布后*20天起生效。
什么是药妆品?
药妆品的英文(Cosmeceutial) 是由化妆品(Cosmetics) 和药品(Pharmaceutials)两者组成的,意思是指具有药物性质的化妆品,药妆品的属性是化妆品,而不是药品,主要用途是美容护肤和促进皮肤健康,解决轻微肌肤问题。目前国际上对其没有明确的定义。 国外*定义药妆品为:介于药物和化妆品之间的制品。国内*定义药妆品是以医学理论为核心指导思想,**针对性、功效性、安全性,具有美容护肤、促进皮肤健康的化妆品。
药妆品的特点有:①具有药物活性,可在正常或近似正常的肌肤上使用;②产品有改善轻微的皮肤异常的效果,如针对红血丝的药妆品;③由于产品针对的是轻度皮肤异常,因此风险性应该较低。
另外,药妆品作为一类功能型化妆品,与普通化妆品不同的是,以医学理论为指导(包括西医理论和中医理论),配方设计依据医学思想,针对皮肤问题和皮肤健康需求设计,具有修复皮肤屏障、抗衰、美白、降低刺激源等作用,配方尽量精简,不含有或少含有色素、香精、防腐剂、表面活性剂等,并且具有活性成分含量较高、针对性强、功效显着的特点。